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1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现将建立2017级大学生心理档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7级大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部)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具体负责,各班级心理委员协助配合。预定于2017年5月12日前完成所有2017级大学生的建档工作。
(一)各学院(部)心理辅导教师请按照表格中的时间安排,组织学生统一在机房建立个人心理档案,并严格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
(二)心理档案的保存始终坚持保密原则,为保证心理档案的准确性,不允许学生自行建立心理档案,严禁替答、胡答、不答等行为。
(三)请各学院(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档工作,为保证网站运行速度,同一时间参加建档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后期会筛查出未建档和无效档案的学生名单,由各学院(部)重新组织统一建立档案。
(五)建档机房由各学院(部)提前自行联系,学生自带校园上网卡,登录casino38365365校园网--健康心理--日常业务--大学生心理档案指导语,根据指导语要求填写心理档案。(非校园网无法登录)
二、请各学院(部)至少指派一位心理辅导教师或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于3月29日(周四) 14:30准时在实验1号楼(艺术设计学院楼)2楼7号机房参加心理档案建档流程培训,以保障各学院(部)建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请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于3月29日(周四) 14:30-17:30之间,在实验1号楼(艺术设计学院楼)2楼7号机房统一参加培训并填写本人心理档案,以便熟悉基本操作流程,协助老师指导所在班级学生正确填写心理档案。
建档时间人均需要30分钟,2017级各班级心理委员可根据上课情况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好上机时间,务必自带校园上网卡。因故不能参加者须由班主任出具假条,学院(部)统一盖章方予以准假。
四、在整个建档过程中如有不明确的地方,可拨打咨询电话:4956135
2017级大学生心理档案建档时间表 |
序号 |
学 院(部) |
总人数(人) |
时 间 |
1 |
铁道技术学院 |
882 |
3月26日-4月4日 |
2 |
体育部 |
4 |
3月30日-4月6日 |
3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82 |
3月30日-4月6日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998 |
3月30日-4月8日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164 |
4月7月-4月12日 |
6 |
土木工程学院 |
862 |
4月9日-4月18日 |
7 |
外国语学院 |
167 |
4月13日-4月19日 |
8 |
文学与国际汉学院 |
77 |
4月13日-4月19日 |
9 |
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77 |
4月13日-4月19日 |
10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206 |
4月19日-4月25日 |
11 |
交通运输学院 |
508 |
4月19日-4月28日 |
12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407 |
4月26日-5月2日 |
13 |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
159 |
4月26日-5月2日 |
1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593 |
4月29日-5月8日 |
15 |
数理学院 |
93 |
5月3日-5月8日 |
16 |
经济管理学院 |
269 |
5月3日-5月8日 |
17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630 |
5月3日-5月12日 |
合计 |
6378 |
|
casino38365365学生工作(部)处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